玉玦
时期: 汉代
汉代,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街道土山屯刘林墓出土。长7.4厘米,宽5.6厘米,厚0.35厘米。这一玉韘(shè)形佩出土于墓主刘林腰部,同出的衣物疏上记录:“玉決(玦)一”,这是韘形佩实物与出土文献相对应的首次发现,确证“決(玦)”即此前学界所谓“韘形佩”。汉代许慎《说文解字》对“韘”的解释为:“韘,射决也,所以拘弦。”意思为“韘”是射箭时用来勾弦的。
在商代,韘是射箭时勾弦的工具。河南安阳殷墟妇好墓出土了迄今为止最早的一件“玉韘”。东周时期,部分韘已经不再作为射御的工具,而是作为佩挂之用。在《诗经·卫风》有“童子佩韘”之句, 因“射”为六艺之一, 所以佩韘, 应该是掌握射艺的标志。韘形佩,是由韘经过长期发展而来,保留了韘的基本造型,但已不具有韘的实用功能,也不作为权利的象征,而只具有装饰功能。两汉时期,器身上常用阴线刻划流云纹、卷云纹等, 器身的一侧或者两侧有镂雕出廓的螭纹、凤鸟纹、龙纹、卷云纹等纹饰, 姿态多样。由于其主体部分形如鸡心, 所以人们又称它为“鸡心佩”或“心形佩”。